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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陕西男子活埋老母亲的一点思考

前些天发生一件事,“陕西男子活埋79岁的老母亲”,让众人无比气愤。
2020年5月2日20时许,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男子马某某,用手推车将瘫痪在床的79岁母亲拉走。次日凌晨2时许,其独自一人推着车子回到家中。家人询问母亲去向,马某某称送去亲戚家了,家人迅速去车站找寻老人。5月3日凌晨四点左右,马某某独自出走。
5月5日上午,靖边县公安局新庄派出所民警将马某某找到,马某某先是谎称自己将母亲送至亲戚家。在民警追问下,他供述称,其用推车将母亲拉到炼油厂后侧的万亩林,见四处无人,他找了一个废弃墓坑,将母亲埋了。老人因埋时黄土没踩实得救,后被救出并送至医院救治,无生命危险。目前,涉事儿子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刑事拘留。
令人心酸的是,老母亲被救出来后却一直担心儿子会被判重刑,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儿子想要母亲的命,而母亲却还想救自己的孩子。这是母爱,还是什么?为什么会这样,哪里出问题?父母怎么会养育一个这样禽兽不如的儿子?
有人说,马某犯罪另有原因:马某和母亲的感情并不深,在马某12岁时,母亲就已经改嫁到了甘肃,马某这几十年来都是被叔父抚养长大的。直到一年前,马某才开始照顾返乡的母亲,当时母亲的身体还不错。只是在去年底,母亲不小心摔了一跤,近乎瘫痪,这才给马某造成了很大的抚养负担。母爱的长期缺失,让马某形成了缺陷的人格,他无法形成一般人都具有的善良思维,只知道出了问题,就要解决问题,而没有想到这一系列的后果。
马某埋母,必受道德谴责,也必要受法律严惩。
母亲给予孩子生命,一条鲜活的生命,儿子如此心肠残忍下手活埋母亲。我想母亲在被埋进墓坑的那一刻,老人心该是多么心酸啊,心中又该是何等凄凉与绝望!
可见一个缺少爱的家庭,一定是没有幸福可言,后果是多么严重可怕。
做为儿女,做为基督徒,善待今天的老人,就是善待明天的自己。天下无不是的父母,即使父母有不对之处,甚至我们曾被错待而受伤,但也成了我们操练爱心的机会,视为上帝要我们学习宽容的功课,去尊重父母的地位,神圣的伦理关系,不容颠倒。
“你养我小,我养你老。”本是天经地义的事,作为儿女,要善待老人,照顾年迈的父母,是每一个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圣经》上说:“你们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弗6:1-3)孝敬父母是得福之道,是神应许的诫命,理当遵行。“要听从生养你的父亲;……你母亲年老,要孝敬她。”(箴:23:22,现代中文译本)
父母老了头发白了,皱纹满面,身体多病,话多了,耳聋了,眼睛也不好,手脚不便,吃饭穿衣也不大讲究,甚至瘫痪在床……不少做儿女的看不顺眼,嫌弃父母,视父母为累赘。
《圣经》说:“轻慢父母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们。”(申27:16)“神说,当孝敬父母。又说,咒骂父母的,必治死他。”(太15:4) “你要使父母欢喜。使生你的快乐。”(箴23:25)“智慧之子,使父亲欢乐。愚昧之子,叫母亲担忧。”(参箴10:1)愚昧人做什么事,不是让父母欢喜快乐,而是让父母感到痛心伤心。我们不做愚昧之子,要做智慧之子。
当父母老了,请你一定要记着,赡养父母不是累赘,而是蒙福。要像他们爱你一样去爱他们。请好好对自己的父母,她们从来就没想过自己,心里只有自己的儿女;她们从来不图回报,而只想着给儿女最好的童年、最好的教育、最幸福的成长、最灿烂的未来,甚到生命都愿意给儿女。
做儿女的要体会父母的心肠,孝敬父母,记住父母的养育之恩,记住父母的无私奉献。在信仰上、精神上、物质上满足他们的需要。特别是在父母年老的时候,请好好地爱他们,不要做出让自己后悔的事,也不要等到“子欲养亲不在”,才懂得珍惜。
(注:图片来自网络)
作者简介:笔名;刘行,牧师,作家。
坚持用心笔耕侍奉23年(1997-2020),
淡守岁月,以文字点亮心灵,注重灵命成长,让更多人从困境中释放出来,感悟人生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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