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中,一个楼层的同事讲起这样一件事:她丈夫去美国访问,顺便带了些中国食品给在美国工作的女儿。没想到在入关时,被海关查出有一种食品是不让入境的。结果可想而知,食品被没收,罚款50美元。正当他要去交罚款时,旁边一同入境的一位中国老太太拎着的大箱子散开了,东西撒了一地,老太太一个人慌得手忙脚乱。于是我这位同事的丈夫立即赶上前去,帮着老太太捡起东西,收拾好大箱子。这一幕恰好被那名要罚他款的美国海关人员看到了,情不自禁发出赞许,把要罚他的50美元给免去了。虽说是随意侃大山,听完之后,不由得生出几分感慨。
大家知道,美国是个执法很严的国家,开车稍微超点速要受罚,在家里偶尔打骂妻小会接到传票,甚至在公共场合大声喧哗也要受到干涉。为什么我同事的丈夫能够被免去罚款呢?答案很简单:因为他的善行。我揣摩那位海关人员当时的思维一定是这样的:才下飞机,乘客们都争先恐后巴不得早点进关,踏上美国土地。这个人受了罚,心情肯定不好,却还自动自觉帮助有困难的人。有善行的人是不会故意触犯法律的,他肯定不是有意携带违禁食品入境。我想,海关人员是在充满敬意中,放弃了对他的处罚。
在美国海关发生的这个介乎“情”与法的真实故事,告诉了我们一个什么道理呢?我的回答是:善行无价。西谚云:赠人玫瑰,手留余香。古语说:善有善报。从小开始,读过多少好人得到好报的故事,而听了身边同事的叙述,我对这两句话的体会则更深了一层。
我以为我们中国的传统文化、儒家经典,都是贯穿了“与人为善”的思想,要义之一,都是劝谕人们向善、扬善、行善的。深一步说,只有做一个善良人,一个有爱心的人,才能成为一个奉公守法的人,一个对大众有益的人。如果一个人事事斤斤计较,处处替自己打算,更有甚者,损公肥私,算计他人,见贼不捉,见盗不斗,见难不帮,见死不救,他怎么可能成为一个合格合法的公民,怎么可能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呢?
今年,我们提出了建设和谐平安社会的目标。怎么才能算得上是和谐?我认为,必须是处处都环绕着“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氛围;必须是大家都奉行见义勇为、见贤思齐的精神;必须是男女老少都有着知礼节、知荣辱的风尚。而要达到这些要求,重要的一点,就在于每个人的善良与否、人格高低、品行优劣。笔者窃以为,我们在进行人格教育、进行善良教育方面,似乎还缺乏更为有效的载体和方法,还有着进一步提升与拓展的空间。比如,我们的中学,过分地强调成绩,奉行的是唯分数论,对学生的人格教育、为人处事品德的点拨就抓得不那么紧,抓得不那么实了。而据笔者了解,在美国的中学里,虽然并不很看重分数,抓得也没有中国的学校那么紧,但他们对学生进行的完美人格的塑造、嘉言懿行的引导,套用我们的话来说,是当作教育的“重中之重”的。许多中学就设有“公民意识”课,对学生进行道德品行教育,要求学生在一个学年里,根据规定,自己安排出为公众机构或公民提供无偿服务的时间,服务的好坏,由对方写出鉴定,像主课一样,记入学分,载入档案。这样做的宗旨,就是要把学生培养成有公众意识的人,有道德感的人,有爱心的人,就是避免培养出来的学生造成“人格缺失”。
话扯远了,打住。记得《爱的奉献》的歌里唱道: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爱就是善行。其实,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内涵,就为我们的道德操守作出了具体的规范。在市场经济潮头汹涌和社会的转轨变型期,我们尤其要自我约束,自律自爱,时时怀善良之心,处处施帮人之举。由同事讲起的故事我想到,我们一定要做一个善良的人,做一个乐于助人的人,因为爱心无价,善行无价,与人方便,就是与己方便。
(见2005年2月22日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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