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标题,不用我细说,大家都知道我今天会写些什么。是,就是“上海携程亲子园事件”!视频我就不放了,看了真心疼那些宝宝。称那些人为“老师”,真的是玷污了这神圣的称谓了。
《新京报》微博称9日停园,3月内监控都要复查。
各种官方的解释出来了,有说是“保洁阿姨”所为,不是老师做的;有说是携程承包给第三方服务机构,和企业无关;有说是要严厉处罚,绝不姑息……
各位亲,是不是超级眼熟?这些说辞讲出来连他们自己都觉得好笑了,什么叫“保洁阿姨”所为?连这样的“保洁阿姨”都能有系统地虐待孩子,更别谈那亲子园的老师了,这些说辞都站不住脚。
疑似被虐孩子家长在问孩子在托幼所被喂了什么?
原本我对携程的印象,是属于“平地一声雷”发家的土豪,不知道何时起“携程在手,说走就走”就火了。对携程,说不出好感,也说不出厌恶。前一阵韩雪diss携程,“携程在手,想好了再走”,得,一时间引得众人纷纷点赞。
携程做起危机公关来向来会慢半拍,这次也不例外。携程亲子园原本的初衷真的是很好的,那么大的企业,为了方便职工子女建了个规格挺高的亲子园,聘请第三方机构来管理运营,可昨天刷爆微博的此事,让人咋舌,简直令人发指。
涉事亲子园为携程委托《现代家庭》杂志社下属“为了孩子”学苑管理。2015年底,经区妇联牵头,“妇女儿童之家——携程亲子园”日常托管服务项目成立,着力解决携程职工1岁半至3岁左右的孩子在上幼儿园之前家中无人带教的困扰。
托管服务时间为每天早上8点半到晚上6点半,每月收费2580元。由于父母们对托育公共服务的需求很强烈,初期的名额很快被抢光。
亲子园的定位就跟以前的托儿所一样,不管什么名称,幼教的基本素养和操守要有吧,生而为人,最起码的平和与善良要有吧!得,这携程亲子园,俨然成了孩子们的“受难营”了,灌芥末、摔打…有视频有真相,出手这么干脆,看来没少干啊!
NINO看着视频,心都揪了,有的孩子刚会走路,摇摇晃晃,那老师一把将其书包扔出去,然后一推,孩子站立不稳,摔在桌角边。我多希望有个传送门,把我送过去,要打就跟我打吧,放过孩子!
父母的声嘶力竭,我能理解,父母的愤怒殴打,我能理解,那些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人,压根是没有遇到过切肤之痛。孩子是心头肉,他们尚处于懵懂时期,对未来充满了好奇和未知,如此虐待,除了肉体的伤害之外,心灵的戕害是无法弥补的。
图为涉事老师,你就跪着吧,别起来了。
咪蒙昨天的更文写的很解气,可为什么每次这样的事情发生后,我们就只有愤怒,其他什么都做不了!监控里的罪恶,还能看到,还能作为证据!那些监控之外的黑暗呢?那些没有被曝光的丑恶呢?我不敢想,我也不愿去想!
虐童的例子不胜枚举,每次都是大而化小,小而化无,开除处罚、罚款、行政拘留,再重的话拘留三五年,这些真的能遏制想虐待孩子的人吗?我看未必,没有完备的监管制度,没有立体的监管体系,没有严密的保护机制,一切都是纸上谈兵,一切都是治标不治本。
NINO是个文人,没有多大的能量,只是每次看到这样的事,心里不落忍,除了写文章之外,我做不了什么。我不能安抚孩子们受伤的心灵,不能让孩子们惊恐的情绪平缓下来,不能让愤怒的家长平息怒火,更无法让那些虐童者得到惩罚,这个世界那么大,不公平的事每时每刻都在发生,我什么都做不了。
我满世界地找相关的法律文件,看到美国、日本还有欧盟都有明文规定,而中国目前没有针对性的虐童法律,只有《刑法》对虐待罪作了详细规定: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而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法律,当然要有敬畏之心,可血淋淋的事实却无时无刻不在提醒我们,这种普通法律的可操作性不强、覆盖面太有限,对于虐童行为的遏制不尽如人意。早就有法律人士呼吁,要有专门针对虐待儿童的法律,这也都得到了无数网民的支持,可最后都石沉大海。
眼下的“上海携程亲子园”事件并不是个案,从前一阵成都的老师牙签扎手指事件,到前几年山西的幼教连山儿童70多个耳光,到浙江温岭的幼师虐童近百次,到上海杨浦区某幼儿园女童下体被放豆粒……每一次虐童事件,虐在儿童身上,痛在全社会心里。
除了呼喊和愤怒,我们就没有什么辙了吗?幼儿园虐童与校园欺凌一样,已经成为校园之病。延伸出去,除了校园里的虐童事件,家暴虐童也是不胜枚举,后妈后爸毒打孩子的事还少吗?
解决这些问题,难道要靠《未成年人保护法》?里面明确说了“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但虐童事件还是屡禁不止。说白了,在一些家长的眼里,打孩子是家事,别人管不着。相关监管部门只是给予施暴家长道德谴责和罚款,很少上升到刑法责任的,这是变相的“纵容”。
不同国家对儿童虐待的界定有所区别,如英国1989年儿童法案规定:凡是影响儿童生理、智力的、情绪的、社会的或发展的行为都是虐待儿童行为。韩国和越南就不认为体罚导致的青紫是虐待儿童的证据,70%的韩国人和50%的越南人赞成用教鞭击打儿童手部来惩罚在学校作弊的孩子。
美国联邦法律和各州法律均对“虐待儿童”有着非常具体的定义和阐释。联邦法律给“虐待儿童”的定义是:“任何行为或父母及照管人非能行为导致儿童的死亡、儿童身体和感情的受伤、儿童受到性虐待或盘剥;任何行为或非能行为导致对儿童造成严重伤害的立即可能。”
具体地说,“虐待儿童包括打孩子造成孩子伤亡;对儿童进行性虐待;让孩子过度工作盘剥儿童;父母或照看孩子的人打孩子是虐待,因为打孩子造成儿童的身体和感情伤害;甚至威胁要打孩子的,也是虐待,因为威胁伤害孩子的感情,造成孩子内心的不安,焦虑和恐惧。”这样就使得语言相当抽象的法律条文容易被基础进而并接受。
美国社会开始重视虐童问题始于玛丽案。19世纪末,美国一名叫玛丽·艾伦·威尔逊的小姑娘被养母毒打虐待将近8年,然而当社会各方准备组织营救她时,荒诞性的一幕出现了,美国当时没有防止虐待儿童法,却有防止虐待动物法。玛丽案结束后,美国迅速开展了相关的法律体系建设。
1874年,纽约成立了美国第一个防止虐童协会。
1899年,美国第一个保护受虐儿童的少年法庭在伊利诺伊州库克县建立。随后1912年,美国创建了保护儿童利益的专门机构——美国儿童局。
1974年,通过的《儿童虐待预防和处理法案》为联邦各州规定了虐待与忽视的最低标准。
1984年,美国还通过了《儿童保护法案》。
经过一百多年,美国才建立起了完善的儿童虐待法律保护体系。
在美国防治虐童的相关法律中,最有特点的是“强制报告制度”和“剥夺监护权制度”。在《儿童虐待预防和处理法案》中,大多数州都规定了“强制报告制度”,也就是“有理由怀疑”一个儿童受到了虐待或忽视时也要举报。
与儿童有经常性接触的人员,包括社工、学校教职工、医生及其他卫生保健工作者、心理医生、保姆、验尸官以及执法人员,都有报告义务。如有关人员没有尽到举报之义务,就有可能受到处罚,如罚金或者监禁甚至可能承担民事责任。
在保护未成年方面,日本社会从法律、行政、家庭、学校、民间组织等层面多管齐下,试图建立一张集预防、教育、介入、惩治于一体的立体防范网络。
2000年,日本政府制定了第一部《儿童虐待防止法》,2004年修改该法和《儿童福利法》,强化市町村一级行政部门和各类机构团体保护受虐儿童的机制,强调早发现、早应对、深沟通。
目前已有96%日本市町村一级自治体建立了“保护儿童地域网”,参与机构包括市町村地方政府、民间团体、学校、警察、保健所、家庭儿童咨询室、教育中心、儿童福利设施、医疗机构等。
《儿童虐待防止法》规定身体虐待、性虐待、疏忽照顾、情感虐待,都属于虐待行为。其中,疏忽照顾是指对孩子置之不理,比如把孩子关屋里,不给吃饭,不给食物,或不给洗澡;情感虐待则指用暴力语言威慑孩子。
2004年修正法的第二个特点是扩大了儿童虐待信息通报义务,对于没有确切证据但存在虐待可能的情况,发现者也有通报义务。
2011年最新一次《儿童福利法》修改中,强化了儿童咨询所和福利设施负责人的监护权托管权限。根据这一修正法,对虐待孩子的父母最多可剥夺2年“亲权”。
地方行政方面,日本建立旨在应对和防范虐童的儿童咨询所制度。统计数据显示,儿童咨询所和市町村行政部门受理的虐待咨询基本各占一半。
日本厚生劳动省资料显示,日本共有206个“儿童咨询所”,其中128家设有临时保护所,基本覆盖日本各地,比如东京就有11个儿童咨询所。
日本设有一条全国电话热线,可转接到拨出电话所在电信管区的儿童咨询所。里亲制度也是支援受虐儿童的机制之一。
根据这一制度,对于丧失监护人或者监护人不够格的受虐儿童,可以由都道府县一级地方政府委托“里亲”(无论是否有亲属关系)代为抚养,必要的抚养费用由地方政府承担。
欧美有关虐童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机构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开始逐步完善。
国际上有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要求对儿童要进行特别的照顾和保护。在整个欧洲层面上,还有欧洲儿童网络等对虐待儿童及相关侵害儿童权益的行为进行裁决的机构。
在西班牙,法律对任何侵犯人权行为都实行“零容忍”,包括家庭暴力和虐待子女。在英国,1989年出台的《儿童法案》中明确规定,凡是“影响儿童生理的、智力的、情绪的、社会的或行为的发展”的行为都是虐童行为,要依法问责。
在澳大利亚各大城市的幼儿园中,所有老师都需要获得幼儿教育的专业文凭后持证上岗,根据规定,每个幼儿园必须要有一定数量的本科幼儿教育毕业生,必须持有急救证书等各种证书和幼儿看护相关的相应执照。
今日最近进展,长宁区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此案
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只希望不再看到这样的事情。孩子是最无辜的,他们理应享受无忧无虑的生活。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幼儿园是孩子离开父母后第一个接触的地方,我曾安慰自己说这些案例是少数,可上网一搜,发现我太天真了。
有人总说家长要学会去适应社会,要学会坚强。我想说什么狗屁逻辑?家长都很不易,孩子出生到成长,每一步都是弥足珍贵的,什么时候轮到让畜生来虐待了?该改变的是这无序且形同虚设的监管,以及幼儿园教师的考核准入制度。
别TM一说事就说是“保洁阿姨”,别阿猫阿狗都能当幼教,门槛设在那儿不是看的,要考核监管,出了事儿哪有这么简单就解决的,孩子的心灵伤痛可能一辈子都抚平不了!网上普遍的声音只有一个,按照最重的刑来定吧~我深以为然!
天道有轮回
苍天饶过谁
那些虐待孩子的人
劈你的雷正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