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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经营和承租经营的区别(把公司承包给别人经营)

承包经营和承租经营区别?

承包与租赁是两种不同的经营方式,虽然两者在两权分离等方面具有共同点和兼容性,但它们在某些方面仍有所区别:

一是对象不同。

承包经营是以一定的生产经营任务为标的,对象是经营成果;租赁经营则是以资产使

用权的转移及企业的经营管理权为标的,对象是资产。

二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程度不同。

承包的经营者具有生产经营、人事劳动管理、职工奖惩等权利,但这些权利是在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一定控制下行使的,其自主权是不完全的;租赁经营中两权分离的程度更彻底,企业不再是行政主管部门的附属物,经营者不仅具有企业机构的设置权、收益分配权、生产经营决策权、对职工的录用和解聘权等,而且还可以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企业的经营方向,并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三是经营者所承担的风险大小不同。

承包经营者完不成任务时,只是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如适当扣发工资和奖金等;租赁经营者则实行财产担保。承租人必须出具与租赁财产成一定比例的现金作为担保,或者是要由具有相同财产可资担保的保证人等。在权益、风险、动力等方面都要比承包经营高。

四是企业留利的归属不同。

实行承包经营的企业,由税后利润形成的新增资产仍属企业,而不属于承包经营者个人;租赁经营的承租者在租赁经营期间所形成的资产增值部分则全部或者部分地为承租者所有。

五对外开展业务的名义不同

租赁合同一般是一方租赁另一方的场地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并交纳一定的租赁费用。

承包合同是一方以另一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并交纳一定的承包费用。

把公司承包给别人经营有什么风险?

主要包括:

财务控制问题。在承包经营期间,如果财务人员不由股东直接控制,可能会导致财务混乱或承包人控制财务,进而出现虚假账务甚至财务欺诈。为了避免对外债务的风险,发包人应保留对财务的控制权1。

企业资金分账制度问题。实行资金分账制度时需注意,无论是国家资金还是企业资金,都属于全民所有制财产,承包方必须合理使用企业资金1。

承包前后的债权债务问题。承包经营责任制并不改变企业的法律地位,因此承包前后的债权债务仍由企业承担。这要求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理确定利润基数和递增比例1。

合同效力问题。内部承包和外部承包在法律上存在不同的风险。例如,股东作为发包方的承包经营合同的效力可能存在争议,需经公司内部决策程序认可后方为有效2。

利益冲突风险。承包经营可能引发股东之间、股东与公司之间、股东与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冲突3。

法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转包行为的合法性、转包人的非法所得没收、行政处罚等4。

总之,虽然承包经营可以为公司带来灵活性,但也伴随着多种风险,需要谨慎管理。通过明确合同条款、加强财务控制和法律合规,可以有效降低这些风险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到期怎么办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到期,可以向发包方申请继续承包,依法经过土地承包程序,签订承包合同,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限为30-50年;林地的承包期限为30-70年。特殊林木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条件有哪些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转让人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2、经发包人同意。

3、受让方是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八条,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三)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需要哪些手续

所需手续与步骤如下:

一、由承包方先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发包方同意后,由承包方依法与受让方签订书面土地流转合同;

二、合同签订后,受让方可以向发包方申请,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注销或重发手续。

合同格式如下:(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四至、座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方式;

(五)流转土地的用途;

(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七)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八)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九)违约责任。

土地承包经营权性质是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性质,立法上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包括:

(1)通过家庭承包的方式取得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2)“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确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方即享有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另一种是债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即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未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承包方只享有债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其他形式承包的土地实行债权保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承包期和承包费等,均由合同议定,承包期内当事人也可以通过协商予以变更”。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九条,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承包方取得土地经营权。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有什么用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民依法享有国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农民如果没有此证,则无权私自在土地上进行任何一切工作。农民凭此证确立了对土地的承包权后,可对土地进行开发、生产利用,以取得一定的经济来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能在一定程度上加强对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以及解决农村的土地承包原始数据和资料保护力度的缺陷问题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二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证仅限承包方使用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名词解释

1、《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国有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由承包合同约定。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农业部日前发出《关于做好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工作通知》。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种类有哪些

土地承包经营权种类承包方式包括:家庭承包和以其他方式承包。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怎么办理

实行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按照下列程序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第一,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承包方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书,报承包土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

第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和承包方的资格、发包程序、承包期限、承包地用途等予以初审,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度证登记申请书上签署初审意见。

第三,承包方持乡(镇)人民政府初审通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书,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农村承包经营权证登记。

第四,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登记申请予以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报请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农版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证;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

第五,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领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给承包方。发包方不得为承包方保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媳妇改嫁能带走土地承包经营权吗

离婚是可以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的,也就是说女方离婚改嫁后其土地承包经营权随她带走,她依然有权利回来耕种、转包之前的土地。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问题

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对实现土地流转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也存在问题,其正当性有争议;平等协商、自愿、有偿原则的落实障碍;改变入股土地的农业用途时有发生;土地入股经营失败后处置困难。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2条规定,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可以自愿联合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合作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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