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2月29日发布通知,将延续执行住房公积金部分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调整住房公积金商品房贷款额度与比例。单身或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购买商品住房时,顶尖贷款额度由33万元提升至45万元;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购买商品住房时,顶尖贷款额度由43万元提升至55万元。购买商品住房的,第一次公积金贷款超低首支付比例为20%,第二次公积金贷款超低首支付比例由50%降至30%。同时,降低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首支付比例。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超低首支付比例调整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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