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证在哪办?
独生子女证可以在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公安局办理。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 准备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父母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如有)孩子出生证明等。
2. 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公安局,向工作人员说明办理独生子女证的事宜。
3. 工作人员会核对材料并填写相关表格,然后要求申请人签字确认。
4. 缴纳相关费用(一般为10元左右)。
5. 等待审核,一般需要1-2个工作日。
6. 审核通过后,领取独生子女证。
以上就是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具体流程,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2023年还能办独生子女证吗?
2023年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机会可能性非常小。
1. 因为随着我国人口的增长和政策的调整,限制生育的政策已经逐渐普遍化,未来可能不会再出台独生子女政策。
2. 接下来,即便出台了独生子女政策,2023年时,年纪符合条件且未婚的申请人数量也将越来越少,因此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机会也会越来越小。
3. 建议有这方面需求的人们提早咨询相关部门和政策,做好规划和调整。
独生子女证在哪里办理
一、独生子女证在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申请,后报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发《独生子女证》。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一)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二)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三)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四)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五)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六)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七)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八)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我是农村的,我们孩子一生下来,村里就给办好独生子女证,可是从来没有领取过独生子女奖励,应该到哪里
- 取
- 十八岁时,可一次性领取三千元钱
小孩户口在六合新集办独生子女证在哪里办需要带哪些东西
- 一般的计划生育部门都可以查到要什么证件,
西安城区内,夫妻双方已有一子女,不再生二胎并且自愿领取独生子女证,是否有奖励?奖励多少?在哪里办理
- 西安城区内,夫妻双方已有一子女,不再生二胎并且自愿领取独生子女证,是否有奖励?奖励多少?在哪里办理这个奖励?双胞胎是否可以享受这个权利?
- 我觉得没有必要去拿什么奖励如果要的话去计生办问一下
巴彦淖尔市办理独生子女证在哪里?
- 父母有岁数限制吗?
- 当地计划生育局那里
办了独生子女证就意味着不可以生第二胎?我和我老婆不是独生子女!还有独生子女证去哪里办?具体清楚点,
- 办了独生子女证就意味着不可以生第二胎?我和我老婆不是独生子女!还有独生子女证去哪里办?具体清楚点,急急急
- 办了独生子女证也可以生第二胎。你的情况就是要超生交罚款。 办理的条件和程序都在这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不可以领证的情况: (1)照顾生育第二个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双方在国外期间的; (3)未婚生育后不再结婚的; (4)单身(包括离婚者)收养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过两个孩子,离婚时各抚养一个,又与初婚或从未生育过孩子的一方结婚,现家庭 只有一个孩子的(〈细则〉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经领证的,可换证并继续享受)。 注意事项: (1)《独生子女证》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不发给独生子女本人。 (2)领取《独生子女证》以自愿为原则,必须由独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请,不申请者不得领证。 (3)孩子年龄超过16周岁的,不予发证。 (4)孩子户口未申报的,不予发证。 办理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程序 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丧偶或离婚对象的领证程序: (1)由符合条件的一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符合条件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明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离婚证明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其他情况的领证程序: (1)夫妻双方的常住户口在本市,而子女常住户口在外地的,经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后,按照“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办理。 (2)夫妻一方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另一方为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