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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性炭购买(重庆同兴垃圾处理有限公司活性炭采购招标公告)

活性炭购买
项目编号:CQTX-BX-2021-7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活性炭(煤质粉状、煤质柱状)年度供货业主为 重庆同兴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重庆同兴垃圾处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地点与比选范围交货地点:重庆市北碚区童家溪镇五星路101号。合同有效期:以比选人与最终确定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供应期为一年。比选范围:承担重庆同兴垃圾处理有限公司活性炭(煤质粉状、煤质柱状)在一年有效期内的分批次供货。具体要求以比选文件中的技术规范及合同条款为准。预估一年度粉状活性炭总需求量约为190吨,其中碘吸附值>800mg/g的活性炭约175吨,碘吸附值>1000mg/g的活性炭约15吨,活性炭仓最大储存容量15吨;预估一年度柱状活性炭总需求量约为3~5吨。以上需求量为预估且可能会因比选方生产调整而大幅减少,不作为采购承诺。
3. 竞标人资格要求3.1竞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可以是比选产品的生产企业或者生产企业授权的代理商。3.1.1生产厂家竞标:(1)竞标人须具备活性炭的生产制造能力、销售资格;(2)活性炭必须为原生活性炭,严禁再生产品(竞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3)竞标人持有中国计量认证CMA(China Metrology Accreditation)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2021年煤质粉状活性炭(碘吸附值>800mg/g或碘吸附值>1000mg/g)的有效检验报告,检验指标须包含本项目比选文件第三章“技术规范”内全部指标并且结论为全部合格。(4)竞标人2018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时间具有同类粉状活性炭产品500吨以上销售业绩三个及以上。3.2代理商竞标:(1)竞标人须具备活性炭的销售资格,并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经销证明。(2)活性炭必须为原生活性炭,严禁再生产品;(3)竞标人需提供授权经销商厂家持有的经中国计量认证CMA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2021年煤质粉状活性炭(碘吸附值>800mg/g或碘吸附值>1000mg/g)的有效检验报告,检测指标须包含本项目比选文件第三章“技术规范”内全部指标并且结论为全部合格。(4)竞标人2018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时间具有同类粉状活性炭产品500吨以上销售业绩三个及以上3.3同一品牌同一产品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3.4一个制造商不能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代理商参与比选。3.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比选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比选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21日起至2021年5月24日17时00分之间(北京时间)向联系人通过邮件索取比选文件,报名时间以竞标人报名电子邮件到达时间为准。
5. 竞标文件的递交5.1 竞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5月27日10:00(北京时间),地点为重庆同兴垃圾处理有限公司203室。5.2竞标文件可邮寄,若竞标人不能到现场参与比选开标,可采取密封邮件的方式送达,邮寄地址:重庆市北碚区童家溪镇五星路101号,重庆同兴垃圾处理有限公司203室,黄老师(收)023-88027606。5.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竞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比 选 人:重庆同兴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地 址:重庆市北碚区童家溪镇五星路101号联 系 人:彭女士电 话:023-88027607         电子邮件:59147227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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