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宾王讨武檄文
骆宾王,请大家注意看清楚,我写的不是王洛宾,那个写了《在那遥远的地方》这首歌还和三毛谈过恋爱的老头。
今天要写的骆宾王,我认为值得一写。
中国五千年文化,星瀚灿烂,历朝历代出现了许多人才、豪杰、英雄,正所谓“江山代有人才出,各领风骚数百年”。那么,我为什么要写骆宾王呢?
第一、他有过人的才华。第二、他有一般书生没有的胆气。第三、他有传奇的经历。第四、他有与文才相当的傲气。(没一点傲气的文人虽然也值得尊重,但我还是喜欢既高且傲的文人)。
骆宾王,一个多帅的名字,给人的感觉一听就是贵族,就是个帅哥。他是谁啊?说了这么多大家可能都还不熟悉,不知所云,我估计能有百分之三十的知道就不错了,也许还知之不详。
那么,我先念一首诗:“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这首诗,应该大家听过,读过,而且现在还能背出来,可能是为数不多的自己能一字不差背诵出来的唐诗了,其它的大多慷慨地还给了老师。
也许,还有人不服气,这诗也没什么蛮了不得吧,我也写得出来。这是一种典型的虚妄。要知道任何一篇文章能流传千年,那都是了不得的。更要提出来的是,骆宾王当年作这首诗时,还只是个七岁的小朋友。您七岁时干嘛呢?可能还在到处撒野尿。
更难能可贵的是骆宾王可没有过陷入神童一般“小时了了,大未必佳”的怪圈,不仅没有江南才尽,而且是文采辞章一时冠绝初唐,和王勃、卢照邻、杨炯并称为“初唐四杰”。在四杰中,骆宾王的诗作最多,尤擅五言七言。
网络快时代,我知道大家没多少耐心,只奔主题吧,有些史料性的东西,朋友们自己去查证资料。此文重点想说的是骆宾王的胆气,和他的一篇千古雄文。
骆宾王出身官宦,其父曾经当过县令也就是今天的县长。后来在他大约十岁左右就死了。因其年少有才名,还是少年时期就进了道王李元庆府属,道王叫他陈述才能,他耻于自炫,辞不奉命。后拜奉礼郎,为东台详正学士。因事被谪,从军西域,久戍边疆。后入蜀,居姚州道大总管李义军幕,平定蛮族叛乱,文檄多出其手。在蜀时,与卢照邻往还唱酬。
这一段历史记载比较简单的描述了骆宾王的表年时期,大概是年少就在王侯府弟走动,高傲不愿自我炫耀。我想可能是一种文人的傲骨,不愿用才华去哗众取宠,去邀宠耍宝。早年还到边塞从过军,在军队当过文书。
后来从军队转业地方后,当了长安主簿(大概相当于长安的副主官,二把手),又由长安主簿入朝为侍御史(相当于今天的最高人民检察院)。
到了武则天当政时期,骆宾王多次上书讽刺,得罪入狱。其《在狱咏蝉》,有云:“露重飞难进,风多响易沉。无人信高洁,谁为表余心?”以抒悲愤。次年,遇赦得释,并出任临海县丞,世称骆临海。
其实从这引起史料中可以窥视出武则天时期其实政治相当清明,武则天也颇有容人之量,否则,不会让反对他的人,尤其是公开唱反调的文人官员赦免还继续当官的,她需要人心、民心尤其是读书人的心。何况骆公子可以从小就有神童美誉,早年又从军、为官,在文化圈、官场应该是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声望。
偏偏这骆公子不吃这套,文人傲骨深深烙印在骨头上,他没多久就弃官游广陵,作诗明志:“宝剑思存楚,金椎许报韩。”公元684年,武则天废中宗自立,正式改朝换代当皇帝了,改国号为周,那时期已经没有唐朝了,只有武氏周朝。
一个女人当皇帝,还是大唐帝国的皇帝,这不得了啊,因为在封建社会那是绝对的男尊女卑的,有骨气的文人们有血性的武将们都无法接受这个事实。这年九月,徐敬业(即李敬业,唐朝开国功臣李勣之孙)在扬州起兵反对。骆宾王在徐府当职,掌管文书机要。就在这个历史节点,在徐敬业起兵动手之前,由他起草了著名的《为徐敬业讨武曌檄》。只到至今为天下第一檄文,无人超越,号称一纸檄文胜过千军万马。
后来也有一个读了很多书的人叫曾国藩,他在组建湘军讨伐太平军前,也倾尽才情亲手写了一篇檄文叫《讨粤匪檄》,但他自己都承认比之骆宾王的《讨武曌檄》差得太远了,不敢相提并论,足见《讨武曌檄》的江湖地位。
那和这个檄文写了些什么呢?抄下来也太长了有好几百字,摘抄一些经典句子吧,也许,您今天看了,才知道这些句子是出自骆宾王之手:
神人之所共疾,天地之所不容。
包藏祸心,窥窃神器。
虺蜴为心,豺狼成性。
暗鸣则山岳崩颓,叱咤则风云变色。
请看今日之域中,竟是谁家之天下。
……
当年,武则天也读了这则檄文,一开始武氏嘻笑,认为文人幼稚,写法夸张浪漫,但边读边变色,读至“一抔之土未干,六尺之孤安在”,矍然曰:“谁为之?”或以宾王对,后曰:“宰相安得失此人!”武则天责怪宰相没有重有这样有才华的人。也可看出,武氏具有相当的文学审美能力和政治胸怀,她从一篇毒辣咒骂她的檄文里边读出了
骆宾王的才华、霸气、胆识、谋略,她钦佩、爱慕这样的人,试问,哪个女人会不爱慕这样的男人呢?从武氏读檄文时的从容自若,其实已可看出徐敬业扬州起兵是成不了事的,事实上也就几个月时间被武氏踏平了,死伤四万余众。
敬业兵败后,有史书记载骆宾王跳水逃生,后来削发为僧游历古寺。我认为这是典型中国文人式的杜撰,大家怜爱他的才华,同情他的遭遇,敬佩他的人格,因此,不希望他死了,还希望有奇迹存在,于是便杜撰一个这样的说法,让民间还流传他的故事。
要知道,武则天是何等角色,虽然她怜其才华,但在原则和底线面前是绝对不会讲感情的,否则,江山也就无法把控,再有万种不舍,和江山大业比起来都要让步,这是职业政治家必须具备的素质。骆宾王罪行太大,任何当政者不可能容忍,这也能容忍的话,那后果就会不堪设想。其二,像骆宾王这样既主且傲的文人,他无法选择削发为僧,苟且偷生,他宁愿死得轰轰烈烈,他从动笔写檄文的第一个字开始,就没想过退路。
为什么这样的一篇“大逆不道”的檄文能流传至今?在一个新政权成立之初,必然要统一宣传口径,统一思想,撸掉杂音。一则是武则天的大气,虽杀之但感佩其才华、气质。在底线面前,既毫不留情也恩怨分明。二是民间实在欣赏骆宾王这个人和《讨武曌檄》这篇千古雄文,冒死存留,故代代相传。
有才的中国文人很多,像骆宾王这样传奇的,我所知道的只有他一个,他值得纪念。
后记:骆宾王是浙江义乌人,享年46岁。有江浙的家乡人经过,请转发点赞,因为一千四百多年前,有一个叫骆宾王的人杰出身在贵地。有爱文学惜人才敬英雄的朋友经过,请转发此文,我觉得举手之劳,骆宾王值得你这么做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