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学位论文
光明网评论员:今天(3月19日)有媒体报道说,清华大学于昨天公布了2020至2021学年度第9次校务会议修订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该规定确认,发表学术论文不再是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或申请硕士学位的前置条件。
清华大学的规定,无疑是根据本校硕士研究生培养现状作出的决定,但对其他大学以及整个硕士研究生相关状况的判断也不无启发。稍早几年,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外交学院、中国农业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语言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7所大学已经取消了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或毕业必须发表论文的硬性指标,率先打破了这个已不合时宜的规定。
在普通高等教育愈益普及化的当下,硕士研究生的学习越来越具有学科专业高级训练的性质。在恢复高考头一二十年里,高层次高等级人才稀缺的现实,抬升了人们对硕士研究生的期望。在那个时段,每个大学都把相当一部分甚至是最主要的资源用于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面。并且,许多硕士研究生也确实不负众望,在小才大用的岗位上挑起了大梁,有的甚至成为一代栋梁。适应当时的学术界整体水平和情势,与教育资源分配及其所应产生的效果相当,规定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或毕业的前置条件为发表论文,虽是一个不低的学术要求,似也不太为过。
当然,这个规定,在目前看来,已经过时无疑。最主要的在于,这种规定,既与当前硕士研究生培养的目标以及其所占用的高等教育资源占比的现状不匹配、不适应,也与硕士研究生本人所处的学术环境和社会现实相脱离。以中国学术界的整体水平而言,硕士研究生所具有的普遍水平,已经不宜再占用仍属稀缺的学术刊物等资源。确立这样的衡量标准,并非降低了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水平,而恰是适应学术标准提升以及学术资源稀缺现状的结果。
更加现实的情况是,在非发表论文不能申请硕士学位或不能毕业的前置条件下,许多研究生不得不“剑走偏锋”,东拼西凑论文,继而再托关系找门路,甚至为发表文章贿赂那些控制学术资源的人,由此不仅败坏了学术环境,也迈错了步入社会的第一步。对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或毕业所规定的发表论文的前置条件导致的种种不正常现象,许多人心知肚明,并非不察。显然,废除这种以及其他不合时宜的规定,仅有7所大学还不够,加上清华大学也不够。
废除硕士研究生非发表论文不能申请硕士学位或不能毕业的前置条件,不会降低研究生的培养水平,也不会改变研究生的既定培养目标。这就像破除“唯论文”,实际上反而有助于提高论文水平。
责编:岳沛 编辑:曹梦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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