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工作性质
在维权的过程中,让我搞不明白的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我到底是什么工作性质?
我的合同方是“某公司”物业管理公司第一分公司,实际工作方又是“某公司”科技有限公司,提仲裁申请就需要对我的合同定性,到底是劳务派遣合同还是正常的劳动合同?
如果是劳务派遣倒好办了,可以把合同方和用工方一起起诉,但是“某公司”恰恰通过“专业架构”规避了。
咨询了劳动法方面的专业律师得知,我的劳动合同既不是劳务派遣合同,也称不上正常的劳动合同,我的工作性质是属于“借用”。
什么意思呢,举个例子:就像是保安,保安可以受合同方调遣为N个公司提供安保服务,但是员工出了问题你不能找这N个公司的任何一家处理问题,你得找合同方;也像是保洁,保洁员受合同方调遣可以为N个第三方提供保洁服务,但是出了纠纷,也还是只能找合同方解决,不能找为其提供服务的第三方。
即便纠纷就是和为其提供服务的第三方发生的,也不能说是第三方违反劳动合同!因为并没有和工作方签订合同!
起初我老是陷入误区:我的合同方和实际工作方都属于“某某系”下面的分支,其办公人员、办公场所、高层董事领导都是相同的,会不会存在某种违法关系,但是经过专业律师解释,我的合同是合法的,“某公司”通过“专业架构”把合同弄成了可以随意掌控的三方架构:
我签的合同是“某公司”物业管理公司第一分公司,属于“某公司”物业总公司的子公司,无法再开设子公司,而实际工作方“某公司”科技有限公司是总公司,只是他们的投资方和管理高层存在某种联系,法律上允许一个董事入股N个公司,而本来简单的直属合同问题经过这么一个过程,就把劳务派遣等很多问题给规避了,我只是合同方和实际工作方之间达成交易的可随意驱使的第三方服务人员!
律师是这么解释的,具体正确与否我并不知晓。但是这种现状却是存在于很多现实公司中,而法律是怎样允许这种状况出现的我就不得而知了。
坦白来说,我把这些说出来,就表明我是做好了充分准备的了。我不怕“他们”知道而提前做准备,我就是要让还蒙在鼓里的同事们明白“某公司”是如何精心策划的!
本来还有点为不想离职的同事们担心,我这么做会不会激化他们和“某公司”之间的矛盾,但是现在既然知道“某公司”真的早就上报了裁员信息决定大规模裁员,还不履行标准裁员程序,通过一系列卑鄙手段逼着员工自己走,为了更多人能够早日明白真相,能够拿到补偿金,我有必要在接下来的博文中把我经历的和了解到的各种问题说个明明白白!
请大家拭目以待!
小金鱼写于2017年5月6日
- 2024年02月04日
- 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