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路花语》/海外作家专栏/长篇小说《战争纪事》(连载之二)索妮娅(加拿大)
(连载之二)10 “当我读到这个剧本的时候,我立刻被剧中的男主角石鹏飞所打动了。他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他的理想是什么?就是抗日救亡!”黄导用手理了理他一头花白的短发,开始了另一番话题。 “从他放下书包、投身抗战的那一刻起,他就用自己的行动,将自己的理想付诸了实践。他是用一种最直接的方式——走向战场,面对面去杀死鬼子——来实现自己的这一理想的。他完全知道,他即将付出的代价是什么?随时会献出自己的血肉之躯。他能这样做是很不简单的,因为他是富家子弟,是一个本可以留在校园,过安逸生活的学生。” “我想拍这部剧是有两重意思,一是重温那段浴血抗战的历史,二是重温那代人为了理想不惜牺牲的勇气。有人说,在我们这个时代早就不流行理想和主义了。谁提理想和主义就显得过时和迂腐。但我认为,热血青年、理想主义,无论在哪个时代都需要有。我们今天的世界不太平,同时也不公平。我们随处会遇到强权,权钱交易,特权阶层伤害普通百姓的利益。谄媚,流俗,利欲熏心,为蝇头小利斤斤计较,不择手段。为鸡毛蒜皮伤害他人,不以为意。亲情、友情遭到蹂躏,高贵、真诚遭到亵渎。更有甚者,为私利发起战争,挑起争斗,对无辜的生命进行威胁……我们需要理想主义者,去坚持追求人类的良知,追求平等和世界的公平,坚持正义与捍卫真理……这些,都需要我们拿出足够的勇气:要不畏被边缘化,不畏孤寂和清贫,要敢于牺牲自己的荣誉、地位和金钱。要敢于面对可能的牢狱之灾,甚至生命的威胁——这一切的面对和牺牲,对我们来说,已经是很难很难的了。但翻开历史,我们所承受的,哪里能够和他们相比?那些在战场上付出了生命代价的战士!如果今天我们还去找理由媚俗,找借口向权贵、恶势力低头,那在他们的面前,我们将显得何等的卑贱和羞愧。” 黄导的话让屋里的气氛凝重起来。他目光犀利地望了望众人,接着又说:“我的话可能有点沉重,但今天,我和大家想说的就是沉重。这沉重是历史,它曾灾难深重地压在我们中国人的肩头。这副历史的重担,我们的前辈,靠百万人千万人的牺牲,担到了今天。现在他们要把这副担子交给我们了,虽然不用再像他们那样付出巨大的生命代价,但是我们已经没了当年他们那份理想,没了当年他们那份勇气。多轻的担子压过来,我们都会感到重得不行。” 屋子里静默了,人们陷入了深思。 过了好一阵,大军和秦导打破了沉默,问坐在杨子边上的李老伯,剧本里的石鹏飞的原型是不是就是他老人家? “有我的影子,”老人说,“但更多的情节,都源于那些已经故去了的兄弟。当年,奔赴抗日战场,十万青年十万兵,像石鹏飞那样,弃笔从戎的学子很多,我只是其中的一个。不过,我的确像石鹏飞一样,直接到了西南,参加了中国派出的第二批远征军。” “第一批远东军是1942年春,日军进攻缅甸后,中国派遣了3个军约10万人的部队。但由于指挥混乱,那一批远征军遭受了重大挫折,损失了约5万人,其中多半是在撤退途中死的,饥饿、伤寒和各种病疫。我身边的一位大哥就是在第一批远东军败退后从索人尸骨的野人山里逃出来的。每次和我提起那段经历,他都不寒而栗。到现在我还清楚地记得他对我描述的情景:森林里,日光被密林遮得透不进来,到处都是昏暗的,我们能听到虎啸,也能听到猿啼,蔓延的杂草中潜伏着无穷无尽的危险,蟒蛇、蜥蜴、各种叫得上名或叫不上名的昆虫随时会夺人性命。地上到处是没膝的淤泥,根本没有路。我们能找寻到的地上的路标,是前人走过时留下的堆堆白骨……” 大军轻轻拍了拍我的腿,想在这沉重的故事中间给我一点儿安慰。 所有的人都在倾听李老伯的讲述,包括黄导在内。我边听边偷视着林慕彦。他没有像其他人一样凝望着李老伯,而是手握茶盏,神情凝重地将目光督向了一个极遥远的地方。他在看什么?森林里前行的路标吗,还是那荒径上留下的堆堆白骨?端坐在那里的他好像失了魂。 “还记得诗人穆旦吗?他也曾是个放下书包,弃笔从戎的学生兵,他就参加了第一次远征军,九死一生,穿越过野人山,为后人留下了那首著名的《森林之魅》。”不知什么时候,留着长发的音乐制作人李波接过了话茬。 李波的话一出口,我看到林慕彦的手猛然抖动,手中茶盏里的水溅洒到桌上。“这次,我们把这首诗改编成了歌儿,当作这个剧的片尾曲。”李波说完,轻声地哼唱了起来: 那刻骨的饥饿,那山洪的冲击, 那毒虫的啮咬和痛楚的夜晚, 你们受不了要向人讲述, 如今却是欣欣的树木把一切遗忘。 过去的是你们对死的抗争, 你们死去为了要活的人们的生存, 那白热的纷争还没有停止, 你们却在森林的周期内,不再听闻。 低沉、哀婉、眩迷的曲调瞬间把我们拉入了一个生与死的人生交界。屋子里气压愈加低迷,我的眼里浮起了一层泪水,而坐在对面的林慕彦却瞬间脸色苍白。 静静的,在那被遗忘的山坡上, 还下着密雨,还吹着细风, 没有人知道历史曾在此走过, 留下了英灵化入树干而滋生。 林慕彦静默地站起了身,转身走入了屋子一角的卫生间。 黄导的眼睛追着慕彦的身影,像在自语又像在对我们大家说:“他应该会答应到剧组来演我们的男一号的,这剧中的英雄自会用他自己的力量来打动他。” 待林慕彦再回到桌上,所有人的目光都转向了他。看不出今天的话题在他心里曾掀起过怎样的波澜,因为他的脸上挂着那一贯严肃、凝重的表情。 “谢谢黄导,谢谢李老伯、杨子,谢谢在座的每一个人,我知道今天黄导为什么要叫我来,也知道大家为什么会在这里吃这顿饭。我会好好考虑黄导的提议的。”他坐在桌边,整个晚上第一次开口说了话,那声音,真的好熟悉。11 大军开车送我回家,一路上神情沮丧。“我这回可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怎么偏让你上了这个剧组?” “这个剧组怎么了?今天我可是备受感动,之前我对你们这些搞影视的人还抱有成见,觉得大染缸里能出来什么好人?都是玩的,玩玄虚,玩深刻 ……可是,今天我看到黄导他们这些人,看法却改变了,我从心里生出了一种崇敬。” “不是看见黄导,是看见林慕彦吧?我看你这一晚上眼里谁都没有,只有林慕彦。” “你这人怎么这么无聊呀!吃醋也得有点儿影呀,人家在和你说今晚的真实感受,你真是没劲。” “哪壶醋没影儿了,林慕彦要真答应当了男一号,你们每天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你又那么喜欢他,那你还当得了我媳妇吗?” “李大军,我可警告你,从今以后你得给我改口,什么‘我媳妇,我媳妇’的,谁是你媳妇呀?别人听了,以为咱俩怎么回事儿似的。” “呦,这么快就想改嫁了,别忘了,你是我的童养媳,让我不叫,我一时也得改得过来口呀!” “李大军 ……”我动气地盯着他,要不是他在开车,我肯定会把他耳朵揪过来,然后给他三拳两脚。 “好好好,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谁让我倒霉,偏让你遇上林慕彦了呢?” “你……”我扭过脸去看窗外,不再去理李大军。其实,生气是表面的,内心里我却喜欢大军和我开这样的玩笑。至少,在他的嘴里,我和慕彦好像有着一层亲密关系。我知道这有点儿自欺欺人。林慕彦,他整个晚上连看都没看我一眼,哪里跟我扯得上什么关系呀?他的崇拜者众多,网上传,他的绯闻女友是女演员贝蓓,又说,可能是女主持亚迅 ……我一直没敢问过大军,这些传言到底是不是真的。大军就是这副鬼德行,一遇到林慕彦的事,就感冒得不行,但愿传言只是传言。12 “终于露面啦!……我的神。”QQ系红围脖的小企鹅一晃,深水海妖浮现在屏幕上。“老实交代,哪儿疯去了?这几天怎么没见你?”海妖上来就刨根问底。 “跟你说,我进剧组了。”“剧组?什么剧组?拍电影还是拍电视的?”“拍电视剧的。”“我知道了,你大军哥帮你找的活吧?”“除了他,还能有谁?”“关键时候谁疼你呀?还是你老公呀!”海妖贱兮兮地发来一个黄颜色,流着哈喇子的笑脸,两只眼轮流向我发射着甜心。“掌嘴!”我马上回了她一只鼓着腮帮,泪如雨下的小肥猪,挥着小爪一左一右地抽打自己的小胖脸。“哈哈哈 ……”海妖送出一连串大笑。 深水海妖是大学里我的上铺。这妖孽运道好,家里有个腰缠万贯的老父,所以,毕业后不像我,一点儿也不为找工作和挣钱发愁。天天泡在网上,隔段时间就告诉我点儿她在网上的新发现。 “告诉你吧,我见到林慕彦了。他可能会演这部剧的男主角。如果那样的话,我可能会天天有机会见到他。”我向海妖送了个含羞掩面的小脸儿。 “什么?你也太扯了吧!林慕彦我能去剧组看你吗?”真真是个妖孽,找个机会,她就缠上身来。 我发了个摇头拒绝的小脑袋。“真没劲!那告诉我什么剧情?快快快……”海妖催问。“故事嘛,从头讲给你听。”我故意慢条斯理地往屏幕上打: “话说1942年美国在缅甸战争失败,中国6万名远征军败走野人山,在那里留下了4万具尸骨。史迪威用孙立人的部队在印度兰姆伽重建中国军队,无数学生兵从内地来到异域,参加那里的战斗。国内军政部从1942年8月开始给驻印军提供补充兵,全部精选体格强壮、有文化的青年,利用驼峰航线回程飞机空运到美军汀江空军基地,再用车运到雷多。所以后来驻印军内学生兵的比例相当高,我们的电视剧就从这里开始,讲的是一个学生兵参加远征军的故事——林慕彦饰演学生兵石鹏飞,放下书包,投入抗日战场……”“打仗的?……”海妖打完这三个字,就半天没动静了。“喂,怎么了?你?我这边故事还没讲呢,你就已经被感动得不行了吗?跟你说,这些天我天天处在感动之中,边读剧本边掉眼泪,没想到战争会在我身边发生得这么真实……还是……我猜错了?……你是上厕所去了?” “别瞎逗了,我推荐你去看一篇文章。”过了好大一阵,海妖重新回到屏幕上:“三年前,我追过一篇奇怪的文章,它挂在一个很难找到的小说网站上,被我逮住了。那作者真是太可恶了,挖了个大坑,到现在文章也没写完呢!当初也有些人蹲坑儿,后来都没耐心了。我刚又去查了一下,那坑儿和三年前一样,没任何新动静。你既然拍这样一部片子,我建议你上去读一下,那文章写得很神,你说是编的吧,又写得特真实,像亲身经历似的。我告诉你网址……” 屏幕对话框轻轻抖动了一下,海妖发来的网址跃入我的眼帘。13 我直到吃过晚饭,才点开了海妖发给我的网址,一个像在叙述自己亲身经历的,有点儿离奇的故事,立时进入了我的眼帘: 15岁那年,家里发生了极大的变故。我不想说我具体住在什么地方,只想告诉你们,那是一个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在那个地方民族关系一直相当紧张,当地少数民族一些人很痛恨汉人,觉得汉人来了,让他们沦为了次等公民。我父亲是个支边干部,母亲是当地一个普通汉族商人的女儿。父亲脾气不好,得罪了人,从一个挺大的城市一直发落到这个小小的边城,遇到了我母亲,安定了下来,有了我。我们一直过着平凡的日子,直到我 15岁的那一年。 我后来听说,那场骚乱是酝酿了很长时间的。我的好友都纳尔事后告诉我,策划那场骚乱的人当时还特别提起了我们家。我们家是唯一一户混居在当地族裔居住区里的汉族人。原因是我妈妈家一直是那里的老住户,后来闹过几次民族矛盾冲突,别的汉人都搬走了,只有我们家没搬。我妈家一直在那里开个小商铺,和当地少数族裔相处得很好。第二个原因就是我们家穷,搬家要有钱才行,所以,我们就一直在那里住了下来。 那些人商量时,说我们虽是汉人,但大家相处久了,有感情了,我父母平日对大家也很照顾,不能动我家的人。但也有的说,不管怎么说他们都是汉人,是汉人就是仇人。双方的争执,最后没有结论。 骚乱的那天晚上,我被都纳尔叫了出去,和一些伙伴们喝酒。他们把我灌得烂醉,然后都纳尔带我回了他家。我睡了两天一夜后才彻底醒来,但世界已经变了模样。街上到处是洗劫后的凌乱,全副武装的军人最后控制了局面。我回到家,家已被砸得面目全非。地上墙上,血迹已转为暗红。我的父母双双躺在医院的太平间里,一个是颅脑被木棒击碎,另一个心脏上被捅了一刀。我在一次宿醉之后成了孤儿。那天晚上,是都纳尔救了我。 骚乱还只是一个小火星时就被扑灭了,死的汉人不多,当地族裔的人死伤得更少,为了不扩大影响,此事并没有张扬。当地政府拘捕了带头闹事的人,据说,他们有的被枪决了。我父母的仇大概也因此就算报了。 政府发给我一张父母身亡的证明书,又发给我一笔抚恤金,并帮我联系到在南方城市里生活的叔叔,让我去投奔他们。 15岁,我拎着简单的行李,踏上了南去的列车。远去了,那撕碎了我少年心的地方。在南方翠绿色的麦田里,我仍能看到故乡的厮杀和火光,能看到我那老实淳朴的父母就那样倒在血泊里。15岁的我也跟着死去了,未来是一种面色苍白的魔鬼的模样。 我本该是去那个繁华的城市找叔叔的,可是走到半道,我改变了主意。我不能带着这样血腥的回忆往城市里走,那儿拥挤、冷漠,人人都很现实,我无法在那里生存,至少现在不行。 我按着地址往邮筒里扔了封信,告诉叔叔,我在路上碰见了个好人,他让我和他一起去做生意,让他们不要找我。 我开始了一个人漫无目的地流浪。我躲避着人群,喜欢一个人在没有人烟的山里走。心中总觉得有血的淤积,只有那些无言的山峦,才能舒缓我胸中的一些闷气。我常常是麻木的,想起爸妈时就在山野里大哭,眼泪被冰冷的风吹落着,我希望它们坠入尘土,再长不出悲伤的新芽来。 我的流浪最终碰上了一片无际的森林和一道绵延的群山。我想,这大概就是我的归宿了。那时我脑海里的想法很清楚——我想死,只有死才能带给我安宁。 我找了个最近的集镇买了吃的和水,还买了药品和其他一些东西。这些能支撑我在森林里存活多日。我很宿命。如果我有这些食物支撑能走出森林绝境,那我就命不该死,以后,我会重新做人,好好活。或许我会去找叔叔,开始我的正常人生。如果我走不出去,那就让一切在那里结束吧!我会在密林深处,像一只耗尽生命的野生动物,化作尘泥。没有人会找到我,没有人会对我投以怜悯的目光。在世俗的社会里,我就那样人间蒸发了,化作密林深处的一堆白骨。 这样的心理让我在茂密森林里漫无目的地行走时,没有一丝恐惧。每向前走一步,都好像是一种探险。我不怕迷路,像动物一样在遮天蔽日的密林里乱钻。行囊中的食物正在慢慢耗尽,我像片长在挎包旁的树叶,万一哪一天挎包里的营养耗尽了,我也就像落叶一样枯萎而死了。 其实,我的生命从那晚我跨入家门的一刻便已经枯萎了,因为养育了我的根——我的父母,扑倒在血泊中。于是,我这片叶儿就注定飘零起来。14 好离奇的故事,我看了一下文章的题目,只简单的一个字:《忆》,作者的名字更像是随意起的,叫阿兵。我继续读下去: 不知经过了多少个晨昏,我终于虚弱地颓然倒地,这下我会永远安宁了,在这无人知晓的大森林中永远地睡去。 15岁,上苍应该觉得我是太年轻了,它总会把未经它同意就擅自闯入门户的生灵重新送回阳间。不管是人还是动物,我被救了。 我醒来时,身边围了许多人。他们叽咕叽咕地和我说着一些我听不懂的话。最后,一个清瘦的男人走到我面前蹲下,用中文开口对我说:“小兄弟,你怎么会跑到这里来?你是中国人,对吗?你知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那个男人,后来我知道他叫简。 我惊恐地瞪着他们,因为我看见他们的身上都有枪。很明显他们是一群军人,熟悉的迷彩服,带着树叶伪装的头盔,脸上用炭笔画着黑道。 我无法回答,虚弱和惊惧让我哑口无言。“这儿已经不是中国了,这是M国。”像是怕我不明白,简从肩上拿下他的枪,放在手里拍了拍,对我继续解释道:“我们是军人,这里在打仗。” “打仗?”虚弱中我仿佛被什么东西抽打了一下。战乱,那些没有面孔的混乱的人群拿着刀、拿着枪向我恶魔一般地拥来,他们用刀捅入了我父亲的心脏,用木棒敲碎了我母亲的头颅,我看到鲜血汩汩从他们的身体里淌了出来。“啊”,我大叫了一声跳起来,用力去夺那个清瘦男人手中的枪,“给我枪,给我枪。”我要把魔鬼射倒,我要为亲人报仇。 一双大手将我按倒在地上,我的脑袋再一次感到昏昏沉沉,一片黑暗,深沉而奇特的黑暗。简后来对我说,我中了林中的毒瘴,加上体虚,精神已经癫狂,他让手下的弟兄将我背回了驻地。 我再次被救了。几天几夜的呵护,被灌入了特制的草药之后,我睁开了眼睛。 我第一眼看到的还是简和他身上的枪。“给我枪。”我依然虚弱地对简说,但这一次并不癫狂。 我想要扛枪去打仗,对,这正是我要说服自己活下去的理由。如果我没有死在阴阴沉沉的森林中,那就让我死在枪林弹雨的战场上吧。 那些枪激活了我身体中的某种愿望,我想站起来,端着枪,将子弹一颗颗射向敌阵。它们——那些子弹带着我胸中的怒火、哀号、幻灭和冷漠钻入敌人的胸膛,钻入另一团血肉。让那些向我冲杀过来的敌人,在我仇恨的子弹下倒下,死去,伤残。如果不幸有一颗子弹向我飞来,我也会慷慨赴死。毕竟我的心早已死去。 “你是怎么来到这里的?是在森林里迷失了方向?你放心,等你身体好些,我就派人送你回去,回到你来的地方——中国。”简不理会我对枪的要求,好言好语地安慰我。 “不,你不能让我回去。让我回去,我就去死。我要留下来,和你们一起打仗。你们救了我,是我的恩人,不管你们的敌人是谁,现在他也成了我的敌人,我要和你们一起,去杀死他们。” “不用你报恩,你更不需要用这种方式报恩,你好好休养,身体好了,就送你回去。”简的语调变得更加温和。 “你们一定要把我留下,我费尽千辛万苦才找到你们,我不是迷路了,不,我是为了找你们才迷路的,我想参加队伍,我是专门来找你们的……”我急得哭了起来,同时开始扯谎。我已经下定决心,一定得让他们留下我,一定要拿枪上战场。 简大吃一惊,他瞪了我半天。后来他告诉我,他万万也没想到,在他走向战场多年以后,居然还会有另外一个年轻人像他当年一样,穿过密密的丛林,怀揣某种理想和热忱,专门跑到M国来投身革命,随时准备献身疆场。 一个怀揣理想,奔向异国,投身革命,献身疆场的年轻人?这不是林慕彦饰演的年轻人石鹏飞吗?难怪海妖会推荐我看这样一篇文章。只是这个叫简的男人究竟是什么样的人?他们那支扛枪的队伍又是怎样一支军队?这个故事读起来,真的令人觉得有点儿不同寻常。15 我还有很多功课要做,从来没做过场记,甚至连场记是干吗的都不知道。“就是导演的秘书,跟着导演,导演说什么,你跟边上记。场记要升官,就当副导演了。”这是李大军给我的对场记的解释。 谁敢听他的呀,赶紧上网去查。哇,妈呀,场记的工作还挺复杂,有这么多的内容:场记的主要任务是将现场拍摄的每个镜头的详细情况,包括镜头号码、拍摄方法、镜头长度、演员的动作和对白、音响效果、布景、道具、服装、化妆等各方面的细节和数据详细、精确地记入场记单…… 大军让我不用着急,说我保证能胜任工作。他说得也没错,因为谁也没把我当真正的专业场记。我不过是剧组里一个跑龙套打杂儿的。我的这份差事,要说是李大军因人设的事儿并不冤枉他。我脾气乖巧,加上李大军“媳妇”的身份,虽说是个打杂儿的,但大伙儿都对我挺好,把我当自己人,包括黄导在内。 “去跟小六子找几个群众演员来,岁数大点儿的……”“下午你到大军那儿跑一趟,把支票拿回来……”“明儿个×××到,你上机场接一下……”“告诉服装,那袍子穿得不对,换那件紫红的……” 我的剧组生活就在这繁忙而毫无头绪中开始了。慕彦在黄导最后的晚餐的攻心术之后改变了主意,成了这部戏的男一号。李大军曾和黄导争执:“干吗呀?黄导,非让林慕彦上?这么执着,这个角色就非他莫属吗?慕慕在银幕上是个谈情圣手,您老干吗非拧巴着让他来演一个军人?这不是不搭界嘛!” “进演艺圈之前,我是干什么的?”黄导问。 “您当过兵,在部队里待过多年,这不平凡的经历谁都知道。” “就是因为当过兵,我才一眼能看出谁是他的同类。这个林慕彦,上次我看他在一部戏里英雄救美,几下拳脚一上,那眼神,那身手,完全是个训练有素的军人。要不是有什么特殊的天分,那他就一定当过兵。” “林慕彦当过兵?这不可能。他的经历大报小报都登过,简简单单,中学毕业,考进广州青鸟艺校。林蒲导演拍《青春无敌手》挑演员时,看上了他,从此把他带进了演艺圈,他的经历和当兵没有一点儿关系。” “反正他身上有些东西,别的演员没有。”“您老那是固执,慕慕是个好演员,但他从没演过战争片,对他出演男一号,我持保留意见。”李大军的意见并不重要,黄导德高望重,还得他说了算。16《战争纪事》分两地拍摄,一段在北京,另一段在云南。我想省去对那次拍片细枝末节的记述,只想写下那些让我难忘的镜头,因为在那些镜头里有我对慕彦最为深切的记忆。 拍片子的人总是很厉害,我在北京生活这么多年,也不知道京郊灵山脚下还有这么一个地方:溪水清澈,绕着翠绿的山峦。一整片一整片的桃林,在4月的春风里,枝头上挑起淡粉色的花瓣儿。只要你深吸一口气,沁人心脾的都是春天泥土的气息。 《战争纪事》中青年学生石鹏飞就是在这样一个春天里放下书包,准备跋山涉水,奔赴抗日最前线的。 在灵山脚下那个叫桃花岭的地方,摄制组建立了一个临时的影视基地。开机后第一个镜头就是在那里拍摄的,为的是赶上那几天正在盛开的粉红色桃花。 桃花浅粉,瓣落满溪。从城里扛了背包走到这里的石鹏飞(慕彦饰)走到了溪边,他掬起一捧清水,在脸上拍了拍,再掬一捧送入口中,然后站直身体,仰看四周的山林。他就要离开北平了,要从这里南下抗日。心中既有澎湃的激情,又有离别的不舍。他约了女友小宛,在这片如画的桃林边见面,这是他们从前常来郊游的地方。郊外送别是石鹏飞和谢小宛的一场别戏,他们的表演几乎让在场的每个人动容。扮演小宛的女演员叫田璐璐,清丽可人,也算是现今当红的女星了。第一次看这些明星演戏,我心里总有点怪怪的。我分不清戏里面和戏外面的人。我看着慕彦,一副20世纪40年代青年学生的打扮,心中的爱慕便不能自已地油然而生。 田璐璐梳了两根长辫出现了,秀丽的脸庞,水汪汪的眼睛,俏皮地潜入慕彦的身后,伸手蒙住了他的眼睛。这个年轻漂亮、充满青春活力的剧中女孩儿一出场,就让我一阵羡慕,一阵心酸。只有这样的女孩儿才配得上慕彦,虽然心知是在拍戏,却硬是感到分外伤心。 “喏,在这里,场记单上要记下:石鹏飞,灰色学生装,黑布鞋。谢小宛,白底青花上衣,绣花黑裙……写好下场要接哪场戏。这样,下场戏拍时,服装才不会搞错,搞错可就穿帮了……”正牌儿场记马三儿在一边指点我,他现在是我师傅。我净顾着看拍戏,场记单上记什么都忘了。 其实,小报上也传过田璐璐和慕彦怎样怎样的绯闻,我现在怎么看都像是真的。自田璐璐一进组,目光就追逐着慕彦,和他说话时,也总是面含娇羞,水似的眼睛在慕彦身上滑来滑去。慕彦呢,对她也是温情有加。这种事,别人不去注意,我可是心细如丝。是我瞎猜,还是他们在进入角色?或者是真有私情?不管有还是没有,在戏中他们可是真的一对儿。 小宛用手蒙住了慕彦的眼睛,慕彦的脸上瞬时漾起了笑容。他伸手去掰小宛的手,小宛顺势将手滑到了他的腰间,她紧紧搂着他,眼泪一点一点浮上眼眶。她将脸贴住慕彦的背,喃喃地问:“一定要走吗?” 慕彦轻轻地反过身,将小宛温柔地搂入怀中,他面部的神情已经转换,带着内心的复杂和离别的难过,他声音低沉却十分柔声地说:“我会回来的。” “我知道你一定会没事的,我等你。”小宛抬起一双俊眼望向慕彦,两个人紧紧地搂在了一起。 他们很会演戏,尤其是慕彦,他把五味俱全的心境、无法说出的话语全都写在了眼睛里。他的台词虽然是“我会回来的”,但他的表情却在告诉人们,这只是他内心的盼望和期望。那些走上战场的男儿,生死怎么可能由自己掌握?那种压抑住的沉重、悲伤使离别变得格外感伤。 小宛在慕彦的怀抱中将一个求来的生死符挂在了他的脖子上。 上大学的时候,我常对着墙上挂着的慕彦的招贴画,不断地琢磨他。这个在爱情片中让众多女观众为之着迷的男人,他究竟散发出的是怎样的魅力?在他走红的那部戏《淡绿春天》里,他演绎了一个浪子诗人和一个女歌手之间缠绵不休的爱情。 剧中,每当饰演浪子的他望向女歌手时,眼神里都闪动着一种对美、对女性的深深的惊诧和爱慕,那种爱慕如此黏稠,使人常能感受到埋藏在他心底那份爱的厚重和深沉。 接下来,慕彦和小宛开始吻别。一对生死恋人在一片淡粉的桃花林里四目相对,紧紧相拥。慕彦把头深深埋下,无比情深地拥吻了他的恋人。 时间仿佛在那一瞬间为他们做了定格,我的眼泪也在那一瞬间无法控制地流淌下来,回响在脑际的竟是多少年前流传的一首英文歌曲的旋律: Sad movie always let me cry ……17 其实,在拍郊外桃花林溪水边这场戏时,当我看到慕彦背着行囊,绕过山岬,走到那条哗哗流淌着的溪水边的时候,我的心中就不由得一怔。他低下身来,用清凉的溪水洗脸,然后捧起水喝了几口,站起身来,心潮有些澎湃地环视四周……这一系列的动作和整个画面,我怎么觉得如此熟悉?此情此景,我似乎是在哪里见到过?我在心中细细地梳理—— “……一条界河,蜿蜒流淌在浓密的林间,溪流边,三个青年捧起清凉的水,洗去脸上的汗渍。他们直起腰,环视四周,心里有一份按捺不住的激动,蹚过这条溪水,他们便离开了中国,溪水的另一边是M国,在那里,他们将拿起武器,实现他们的理想……”想起来了,这是那篇奇特的小说《忆》中的描写。 是的,就是这个画面。站在清澈溪水边的,一个是眼前的石鹏飞,20世纪40年代的青年学生,抱着抗日救国的理想,放下书包,拿起枪,远征缅甸。另一个是 70年代,知识青年简和他的同伴。他们才刚刚跨出校门走上社会,抱着一种为人类解放事业而战的理想,放弃了和平生活,毅然跨过国境,投身到异国的战场。这样想时,心中不由得又是一怔,这样有着30年跨度的两代青年,他们身后的经历竟有着某种十分相似的地方。 更何况,石鹏飞到缅甸后,其连队组成几乎都是和他一样弃文从戎的青年学生,被称为学生连。简到M国后,同那些抱着同样理想投奔而来的知识青年共同组建了知青旅。如果我没想错的话,M国应该也是指缅甸吧! 在小说《忆》中,简对躺在床上身体依然虚弱的“我”说: 其实我也是在你这个年纪来到M国的,和我同来的还有知青点儿的另外两名知青。十几年前,我们抱着红色的理想,穿过横亘在边界的山峦和密林来到这里,因为我们想成为国际主义战士,用自己的鲜血解放还在这里受苦的人。 他低头看着裹在一身肥大军装里的我,出了大半天神。他说,他仿佛感觉时光在倒流,他看到的是十几年前裹在军服里的自己。 我没有告诉简我的遭遇,对那些事,我永远不想再提。我只说,我实在厌倦了尘世,不愿再活在浑浑噩噩之中,听说这里有军队,便投奔了过来。在疆场上壮怀激烈,总比在尘世中耗费一生要好。 简听了我的话,愕然地盯住我的脸,许久才摇了摇头,说:“小兄弟,你真的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你还这么小,怎么会厌弃生命?” 简坚持说还是应当送我回中国。“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他说,“不过你现在身体太虚弱,等恢复一阵,我亲自送你走。”不管怎样,我被他暂时收留了。 简所在部队的营地修筑在一片丛林之间。搭建起来的临时营房用砍下的树干当作帐篷的骨架,新鲜油绿的茅草扎在骨架上,棚顶铺了一层防雨的塑料布。 帐篷里面光线暗淡,地面铺了一层茅草。一些战士拿着枪,在营地和帐篷间走来走去,让整个营地的空气中透出一种紧张的气氛。 简说他们正在跟叛军打仗。几个月前,一位高级将领拉走了近一半的队伍。这段时间,他们一直想趁叛军立足未稳,进行清剿。他们不断派出小队人马侦察叛军的动向,我就是在简他们去侦察的路上被发现的。 …… 枪声,在我来后一个星期左右的一个凌晨,我猛然听到了激烈的枪声。敌人趁天黑向营地偷袭了过来,等简部队里的战士发现不对时,他们已经扑到眼前了。 双方接上火也就是一眨眼的工夫。敌人在20米开外的树林中向我们射击。我冲出营房,没跑几步便被简一把推入一条一人来深的堑壕。跌落到沟底的我蜷缩起全身,紧闭着眼睛。子弹在我的上方发出噗噗钻入土中的闷响,然后是一阵嗒嗒嗒清脆密集的机枪声,我分不清那枪声到底来自哪方阵地。 有那么一阵,敌方的火力好像被压下去了,因为阵地上有了片刻的静寂。我睁开眼睛,晨曦中我看见简伏在我上方的壕沟边缘,满身满脸都是泥土。 我刚想站起,突然我看见了那两具尸体,在我的侧面横躺了两具血肉模糊的尸体,其中一个战士斜靠在土坡上,脑袋被削掉了一半,有一只眼球极恐怖地挂在残存的那一半脑外。他旁边的战士仰面躺在尘土之中,胸前的衣服被血浸湿了一大片。 一阵刺骨的寒冷瞬间席卷了我的全身,我的胃急剧地痉挛起来。我开始呕吐,身体像冬季寒风里的树叶一样瑟瑟发抖。我一直以为我心已死,可以无动于衷地面对死亡,可是看到被枪打烂了的尸体的那一刻,我的身心还是被巨大的恐怖所震慑了。 “撤,快点往林子里撤!”是简的声音,好像极不真实地从黎明的雾气里传来。有人跑过来拉我,我被拖拽着,跌跌撞撞地钻入了树林。18 我没有像预期的那样,在身体痊愈后被简送回中国。不是简改变了初衷,而是我们已经没有了机会。在敌人持续不断地追堵下,我们不停地在丛林、山谷中打转,短兵相接的战斗随时都会爆发。叛军已在极短的时间里和政府军联合,变得异常强大。这使得战场形势急转直下,简的部队从最初准备清剿叛军,变成必须寻求生存,保存实力。部队在数次转移中被冲散,化作不同的几支。 环境在日益地恶化,每打一仗,阵地上都会留下几具尸体,出现一些伤兵。疲劳、饥饿、病痛像阴影一样追随着战士,整个部队被笼罩在一片低压中。简给了我一支AK-47突击步枪,并教会了我怎样使用。 现在,我真的像从前想要的那样拿起枪了,可是心里却完全丧失想象中的那份激情。 其实,当枪声一响,5秒钟之后,任何想象中带有浪漫色彩的激情,都会被严酷的现实所取代。子弹呼啸着打过来,打在你的周围,擦过你的头顶,打在你身边的战友的身上,鲜血从他的身体里流出,生命的迹象骤然从他的身体中消失了。那是一道生与死的选择题。于是,你的生命在那一秒发生了蜕变。你一下子就变成熟了,从一个普通的人转变成一个必须捍卫自己和别人生命的战士。 战争带着死神的黑暗,无时不在环绕着我们的周围。我以自己青春的年龄,在异国的丛林和土地上开始了这样的学习,学习接受严酷的现实,学习面对随时将至的死亡。 当爆豆般的枪声响起,我周身的热血便随之开始沸腾,生活中只剩下一个简单而又简单的概念:为了生而拼死一搏。19 剧组里来了一伙部队上的人,你一看就知道他们是真的从部队上来的,不是演员,身体精瘦,面貌黢黑,表情有些严肃。这些人穿着迷彩服,画着迷彩脸,正围坐在地上,摆弄着一些没有装弹匣的枪。“这些枪真是有年代了。”“那时候用的嘛!”他们小声而简单地交谈着。“他们是黄导从原来部队找来的,都是特优秀的战士。刚试过镜,准备参加剧组的拍摄。”我悄悄问秦导时,他这样回答。 大学入学时,我因生病住院,错过了军训。所以这还是我第一次看到真正从部队里来的兵,当然,那些在街上巡逻的特警除外。他们给我的感觉还真是与平常老百姓不同,怎么说呢?因为他们看人时眼神里总有种威严和警惕。 林慕彦从外面一脚踏进来,便发现了这些兵,而且几乎马上就被他们给迷住了。他蹲在边上,熟练地从他们手里拿过枪,一支一支地摆弄。 “这是79中正步枪,抗战时中国军队的主要武器。”“这是春田M1903……”这些兵也怪,刚才还拘谨地见人不搭理,和人说话就脸红,现在就跟遇到自家人似的,极自然、极热络地和慕彦聊起天来。 “嗯,我知道这枪,俗称30步枪,射程550米,容弹量5发……”慕彦放下这支,拿起那支,一会儿瞄准心,一会儿卸枪管。 “这是汤姆逊冲锋枪……” “看,这家伙,ZB26,捷克式。”一个战士往慕彦手里递过来一挺机枪。 “这家伙厉害,可以点射,也可以扫射,子弹打在人身上,进口小,出口大。”慕彦拎起那枪,麻利地嘁嘁嚓嚓地拆弄起来。他动作熟练得让人眼花缭乱,连那几个兵也向他投来了惊异的目光。猛然,慕彦的动作停住了,身体变得有些僵直。他感觉到背后一道犀利的目光在注视着自己,他突然跳转身来,手里拆了一半的枪械也被他下意识地在一瞬间还了原。 “黄导。”他有些失神地望着站在他背后的双唇紧闭、若有所思的导演黄鹤岗。 “没想到你小子这么专业,当过兵?”黄导的目光里藏了几分锐利、几分欣赏,但更多的还是狐疑。 慕彦的表情尴尬而紧张,轻轻地张了几次嘴,最后才讷讷地说:“黄导又在说笑了,我怎么会当过兵?不过是,学戏的时候,我常去部队玩,我一个同学的父亲在部队当官,常领我过去体验生活。” “噢,是这么回事,难怪!”黄导的表情缓和了下来,露出了一抹开心的微笑:“看来,我真是没看错人,我就觉得你小子像是在部队里待过。来来来,大家都过来,互相认识一下。”黄导一挥手,坐在地上的那几个兵“刷”的一声齐齐地站了起来。 “这几位是我通过老关系从原来部队里找来的优等兵,我已经让他们试过镜头了,以后在剧中他们将成为你的手下,你们连的兵。当然,他们只是扮演群众角色。”黄导用手重重地拍了拍慕彦的肩,又转头向那几个兵说:“这位就是你们在剧中的头儿,本剧的男主角,学生连连长,林慕彦,以后在剧中你们都是他的手下。”黄导说话时的语气和模样还真像个老成持重的部队首长。 “首长好。”几名士兵齐刷刷地向慕彦举起了手,敬了个标准的军礼。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换成李大军或其他演员,极有可能咧开大嘴,得意扬扬地冲剧中的下属们还个军礼,然后说些“同志们辛苦了”之类的笑话,或假装严肃,现场发挥,为士兵们训上几句大话,可是慕彦的反应却与众不同。 他一下子愣在了原地,望着那些向他举手敬礼的兵,脸色瞬间变得苍白。他就那么无声无息地站着,过了好一会儿,才慢慢回过神儿来。他勉强冲着士兵们挥了挥手,一句话也没说,转身走向屋外。 他的举动让在场的人都感到有些错愕。黄导也皱起了眉头,目光追随着逐渐远去的慕彦的背影。(待续)
【作者筒介】:索妮娅(sonia),北美中文作家协会会员,加拿大中华诗词学会理事,加拿大大华笔会理事,加拿大女作家协会理事。曾在由洛夫、痖弦等名家担任评委的“白昼之月”诗歌大奖赛中获首奖婵娟奖。《石路花语》微刊签约作家。
出版过两部长篇小说,并被加拿大部分图书馆收藏。其中长篇小说《战争纪事》被评为畅销书。近期出版了《时光流韵》合集诗集。其作品散见于中、港、北美媒体及网络。
作者:索妮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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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0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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